广东省名牌产品(工业类)
资格审查
(一)申报条件审查:
申报企业必须在广东省内工商登记注册,且连续生产经营3年以上(含3年,2013年7月前工商登记注册),同时申报数据及其他资格达到2015年省名牌产品申报条件。
(二)商标审查:
商标注册和使用须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要求,国外商标及含国外商标的联合商标,不接受申报。同时要求申报企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商标的注册人,使用该商标满3年以上(含3年,2013年7月前注册申请受理)并已取得该商标注册证。
(三)许可条件审查:
申报产品凡属行政许可要求的,必须取得许可资格。列入“安全认证管理”(3C认证)”、“生产许可证管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管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管理”、“出口质量许可证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等的产品,申报企业尚未获证的,取消参评资格。
(四)产品质量审查
近三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1、申报产品被国家或广东省质量监督抽查判为不合格的;
2、申报产品出口检验不合格的;
3、申报产品出口因质量问题造成较大损失遭到外方索赔的;
4、申报产品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有重大质量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五)环境保护审查:
申报企业自觉声明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并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各地市质监部门统一去函本地环保局征询申报企业是否存在环保违法问题。如果申报企业存在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或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将自动失去参评资格。
(六)其他方面审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1、企业伪造证明材料、虚报数据的;
2、企业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3、2014年当年经营性亏损的;
4、企业达不到国家节能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
5、未参加省级数据公示的。
数据审查
根据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统计、税务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广州、深圳可由县区级出具)以及省级公示反映的问题和核查结果对申报企业申报数据进行严格审查。
(一)对企业申报数据与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特别是对国税的税赋率(即申报产品实缴国税额与申报产品总销售额比例)进行审查,必要时可采取在税务或统计部门网站上直接审查。
(二)有多个生产场所的企业,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的,审查子公司或分公司与母公司关系的工商证明文件;属委托加工的,审查委托加工合同、销售证明及税收证明,行政许可管理范围的产品审查其经批准的备案材料。重点审查省名牌产品申请表"表3-申报产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的真实性,及表3和表2有关内容的一致性。
申报省名牌产品一律不采用省外有关统计、国税、地税证明。
评价打分
(一)计算方法:
省名牌产品评价采用计算机系统,省名牌产品48种评价指标分为客观、主观评价两类。其中:14种客观评价指标分值,如申报产品销售量、销售额等,由计算机自动计算、排序;34种主观评价指标分值,如申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申报产品采标等,由专家审核资料后录入计算机,计算、排序。客观、主观分值最终相加,得出总分。
(二)总分数及分配:
评价总分为1200分,其中市场评价370分,质量评价380分,效益评价150分,发展评价300分,多项累加计分。单项积分按照连续三年加权评分的办法进行,2012年加权系数为0.2,2013年加权系数为0.3,2014年加权系数为0.5。
(三)有关指标计算公式
1、工业成本费用利税率(%)=(利润总额+税金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2、总资产贡献率(%)=(利润总额+税金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100%
3、新产品产值率(%)=当年新产品产值/当年工业总产值×100%
4、研发费占销售额比重(%)=当年研发费/当年总销售额×100%
5、产品销售增长率(%)=(当年销售额-上年销售额)/上年销售额×100%
6、企业公益慈善事业支出占销售额比重(%)=当年企业公益慈善事业支出/当年销售额)×100%
7、单位产品价值=申报产品销售额/申报产品销售量
(四)市场评价370分
市场评价得分=品牌创建40分+企业规模增长40分+市场占有率130分+用户满意度130分+社会责任30分
1、品牌创建40分
品牌创建得分=品牌历史10分+国外注册商标10分+品牌宣传20分
2、企业规模增长40分
企业规模增长得分=企业总资产规模10分+产品销售增长率30分
3、市场占有率130分
市场占有率得分=申报产品销售量40分+申报产品销售额40分+单位产品价值50分
4、用户满意度130分
用户满意度得分=用户网络调查40分+用户电话调查60分+用户举报投诉调查30分。
5、社会责任评分30分
社会责任得分=企业人均工资支出10分+企业公益慈善事业支出占销售额比重10分+企业通过社会责任体系认证5分+企业通过职业建康安全体系认证5分
(五)质量评价380分
质量评价得分=实物质量190分+质保能力170分+质量信用20分
1、实物质量190分
实物质量得分=申报产品采标20分+申报产品主要性能指标150分+申报产品获国外产品认证20分
2、质保能力170分
质保能力得分=企业获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计量保证体系确认或"C"标志30分 +申报企业获国家级或省级标准化良好行为40分+企业质量环境等体系或产品认证70分+节能减排30分
3、质量信用20分
a、申报企业近三年获得市级及以上“守合同重信用”荣誉的,得5分。
b、申报企业在产品宣传推介销售中自觉明示产品执行标准和产品主要质量安全性能指标,优得11-15分,良得6-10分,一般得3-5分,比较差的不得分。
(六)效益评价150分
效益评价得分=成本费用利税率40分+企业纳税状况80分+总资产贡献率30分
1、成本费用利税率40分。
按照指标计算公式采用连续计分法,三年得分加权平均。成本费用利税率得分=[40-d×(2012年名次-1)]×0.2+[40-d×(2013年名次-1)]×0.3+[40-d×(2014年名次-1)]×0.5。
2、企业纳税状况80分。
企业纳税状况得分=企业纳税总额40分+申报产品纳税额40分。
(1)企业纳税总额得分=[40-d×(2012年名次-1)]×0.2+[40-d×(2013年名次-1)]×0.3+[40-d×(2014年名次-1)]×0.5
(2)申报产品纳税额得分=[40-d×(2012年名次-1)]×0.2+[40-d×(2013年名次-1)]×0.3+[40-d×(2014年名次-1)]×0.5
3、总资产贡献率30分。
总资产贡献率得分=[30-d×(2012年名次-1)]×0.2+[30-d×(2013年名次-1)]×0.3+[30-d×(2014年名次-1)]×0.5。
(七)发展评价300分
发展评价得分=研发情况50分+自主创新能力250分
1、研发情况50分
研发情况得分=研发机构30分+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比重20分
2、自主创新能力250分
自主创新能力得分=科技创新能力120分+参与标准制定50分+ 核心技术50分+跟踪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