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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国家技术创新 示范企业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浏览:0发布日期:2016-8-1 11:03:24

粤经信创新函〔2016〕108号

发布时间:2016-07-19 【 【简体】 【繁体】打印】 【关闭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税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联科函〔2016〕426号,附件1)要求,现组织开展我省2016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推荐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市按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附件2)文件精神,组织企业开展相关培训,做好政策宣贯工作。 

  二、请各地市对照国家申报通知要求,在现有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中遴选择优推荐,每市不超过2家。 

  三、请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于7月25日前将初审后的申报材料(文件要求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一式一份)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创新处)。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 

      2016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联科函〔2016〕426号) 

     2.关于印发《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7月18日


来源:技术创新与质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