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创新小巨人入库

作者:浏览:0发布日期:2016-5-9 13:44:32返回上一页

项目背景

起源:广东省高企倍增计划

省委书记胡春华广州调研提出“抓住高新技术企业这个牛鼻子”,大力推动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发展。

财政支持政策体系所依据的企业成长主线:科技创新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

2015-2017年,每年新增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1500家,力争到2017年,全市培育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4500家;2015-2017年,分别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0家、300家、400家,力争到2017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过2500家。

 

申报意义

资金奖励:企业入库申报成功后,奖励资金60W,自企业入库年度起三年内按照3:2:1的比例分年度拨付。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不再享受补贴。

提升企业竞争力: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是完善企业研究开发与组织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自主创新的契机,对企业自我发展具有深远,为以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打好基础。

申报项目加分: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优先推荐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培育政策和最低10W的经费支持。


项目政策

穗府办函〔2015〕127号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科技创新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科技创新企业的质量和效益,推动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大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通过设立各种科技专项积极引导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发挥科技重大专项的带动和引领作用,积极发展新兴产业和新业态,在智能机器人、干细胞与组织工程、3D(三维)打印、生物健康、信息技术和新材料等产业领域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大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截至2014年底,全市共有高新技术企业1656家,规模以上工业高新技术产品产值8001亿元,同比增长9.2%。科技创新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科技创新中小企业发展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体系尚未完全形成,科技创新中小企业发展速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在数量和发展质量上有待增强,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还不够突出等。

  二、指导思想

  以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为目标,围绕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构建以企业成长为主线的“科技创新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全链条政策体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财政投入的引导作用,强化企业创新的主体地位,合理配置科技资源,激发企业创新主观能动性;引导创新资源和创新服务向科技创新企业集聚,培育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不断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群,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质企业。

  三、总体目标

  按照“科技创新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梯次,培育扶持企业创新发展,形成科技创新企业集群。2015年至2017年,全市每年新增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1500家,力争到2017年培育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4500家;2015年至2017年,分别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0家、300家、400家,力争到2017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过2500家。

  四、重点任务

  (一)建设科技创新企业基础数据库。

  1.建设科技创新企业基础数据库。全面摸底调查我市科技创新企业,做好基础数据收集、分析和筛选等工作,建设科技创新企业基础数据库。对进入基础数据库的科技创新企业,纳入我市科技计划体系支持范围。(市科技创新委负责)

  (二)大力培育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

  2.建立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库。按照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基本条件要求,遴选一批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统一纳入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库。(市科技创新委负责)

  3.对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给予支持。对纳入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库的企业,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一定比例(其中,市财政与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白云区财政分担比例为5:5,市财政与天河区、番禺区、花都区财政分担比例为4:6,市财政与从化区财政分担比例为8:2,市财政与增城区财政分担比例为6:4,市财政与南沙区、黄埔区〔含原萝岗区〕财政分担比例为3:7),给予每家总额60万元的经费补贴,自企业入库年度起3年内按照3:2:1 的比例分年度拨付,专项用于企业开展研发、创新能力提升等活动。对入库的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鼓励建立企业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市财政按照相关政策予以补助。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不再享受补贴。(市科技创新委、财政局负责,各区政府配合)


申报条件

2015年度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应满足以下两种条件之一:

  条件一:满足以下全部七点要求,可进入我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库;

  1. 企业的主营业务或产品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或者企业已通过综合创新形成自己的创新模式,取得了核心竞争力;

  2.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的企业,注册时间1个会计年度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高新技术企业。2015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已获广东省科技厅公示但尚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不可申报;

  3. 拥有以企业核心技术申请的自主知识产权,近三年内(按申报书提交日计算),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拥有的知识产权数量达到下列其中一项要求:

  (1)发明专利授权或植物新品种权1件或以上;

  (2)实用新型专利授权2件或以上;

  (3)外观设计专利授权(要求为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软件著作权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总数3件或以上。

  4.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5%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5%以上;

  5. 近两个会计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广东省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按照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6. 企业经营情况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14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40%以上;

  (2)2014年度企业年度销售收入增长率在40%以上。

  7. 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规范的财务管理,已设立研究开发费辅助核算账或专账。

  条件二:已入库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提交相关资料经市科技创新委审核后,可进入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库;

  (注:经权威第三方机构认定的科技型创新企业本次暂不纳入申报范围)

  • 项目背景
  • 申报意义
  • 项目政策
  • 申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