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
认定要求
(1) 孵化器运营时间1年以上;
(2) 专职孵化服务人员占机构总人数的40%(含)以上,且70%以上的专职孵化服务人员已接受孵化器专业培训;
(3) 孵化企业(项目)使用的场地(含公共服务场地)占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60%以上;
(4) 入驻的孵化企业(项目)20家以上;
(5)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孵化企业(项目)占孵化企业(项目)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
(6) 年度毕业企业占孵化企业的5%以上;
(7) 具备较为完善的孵化服务功能,可提供技术、金融、知识产权、市场、法律等服务。
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常年受理,每年分两批评审,第一批的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12日,第二批的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30日。办理时间自受理截止日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认定意义
认定成功过后将可以享受各类孵化器专项资金申报。
补贴类专项资金
专题 | 支持金额 | 支持对象 | 时限(待定) |
孵化器建设贷款贴息补贴 | 全额补贴,封顶300万元 | 孵化器载体建设投资机构 | 时限从2010年1月1日开始计算 |
新增孵化面积补贴 | 以每100平米5000元补贴 | 孵化器运营机构 | 时限从2014年1月1日开始 |
公共技术平台建设补贴 | 投资额30%补贴,封顶300万元 | 孵化器运营机构或与孵化器相结合的公共技术平台服务机构 | 时限从2013年1月1日开始 |
购买孵化和技术服务补贴 | 服务费用50%补贴,年度封顶100万元 | 孵化器运营机构 | 时限从2014年1月1日开始 |
投资在孵企业补贴 | 投资额10%补贴,年度封顶100万元 | 孵化器运营机构或在孵企业投资机构 | 时限从2014年1月1日开始 |
创业导师工作补贴 | 每位3万元,年度封顶30万元 | 孵化器运营机构 | 时限从2014年1月1日开始 |
大学生创业补贴 | 每家3万元,年度封顶150万元 | 孵化器运营机构 | 时限从2014年1月1日开始 |
在孵企业贷款担保费补贴 | 全额补贴,年度封顶50万元 | 在孵企业 | 时限从2014年1月1日开始 |
在孵企业场租补贴 | 每平方米每月10元,最长两年,最大补贴面积200平米 | 在孵企业 | 时限从2013年1月1日开始 |
奖励类专项资金
专项 | 专题 | 支持金额 | 支持对象 | 备注 |
奖 励 类 | 孵化器认定奖励 | 市、省、国家级孵化器:50、100和200万; 省、国家孵化链条:50和100万元。 | 孵化器运营机构 | 时限从2014年1月1日开始计算 |
孵化企业毕业落户奖励 | 20万元; 引进海外孵化企业:100万元。 | 孵化器运营机构 | 时限从2014年1月1日开始 | |
孵化企业上市(挂牌)奖励 | 股权挂牌:20万元、 新三板:50万元、 上市:100万元。 | 孵化器运营机构 | 时限从2010年1月1日开始 | |
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 每家50万元 | 孵化器运营机构 | 时限从2014年1月1日开始 | |
孵化器孵化绩效奖励 | 20万元 | 孵化器运营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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