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省部产学研合作专项
申报依据
指导思想
• 《广东省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程院产学研合作“十二五”发展规划》
• 《广东省人民政府中国科学院全面战略合作“十二五”发展规划》
• 《广东省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
相关文件
• 2014年广东省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 广东省产学研省部合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设立目标
• 突出我省产业升级和加快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
• 深化省部院合作,完善产学研合作协同创新机制,部署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吸引全国和国际创新资源、高层次人才团队落户广东;
• 促进重大科研成果在广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申报意义
借助科技平台:借助高校、研究所平台,引进技术,在企业实现产业化
财政补助:联合高校和研究所申报,可获得正常100万不等的扶持资金
科技成果转化:依托高校、研究所的设备、人才、技术对接企业,帮助企业转型升级,实现经济效益
申报要求
领域要求
优先支持在计算与通信集成芯片、移动互联关键技术与器件、云计算与大数据管理技术、新型印刷显示材料、可见光通信技术及标准光组件、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电池与动力系统、干细胞与组织工程、3D打印技术等领域的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
单位要求
应是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申报。鼓励企业作为项目主承担单位。联合申报单位之间须签订责权利明确、合作期限在3年以上的产学研合作协议。
指标明确量化
申报项目除了该项目类型必备条件外,必须有明确、量化的技术指标和项目实施期末的考核验收指标,各方任务分工明确、研发或产业化进度科学,经费预算何丽,知识产权归属清晰。
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60岁以下。
资金
项目申报时须提供自筹配套资金承诺证明。
成功案例